广东省城市建设技师学院总校和长福校区增加监控设备及安装项目采购公告
广东省城市建设技师院(以下简称“招标人”),就以下项目进行采购,诚邀符合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总校和长福校区增加监控设备及安装项目。
1.2最高限价:人民币149,954.00元。
1.3采购编号: SCJ-XBK201910-2。
1.4提交服务成果时间:合同签订之后15个日历日内交付货物,并交付用户验收。
1.5需求清单:详见附件。
2.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2.1报价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相关经营范围和能力(须提供能反映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或者从工商部门等相关网站打印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内容页);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投标人具有供货和维修类似项目业绩,以监控项目15万以上中标公告3个为证,方可看现场及投标。
3.报价时须满足一下要求,才提交以下资料
★3.1本项目由于涉及原有监控系统,增加设备必须保证完好兼容,且保证后续能兼容和扩展,加上安装地点分布2个校区(校区光纤直连、属于局域网内)、学校环境也有一定要求,所以应标公司需在开标2天前(即10月25日前)与采购办约定后,由采购办安排时间勘察现场,并签订现场查看证明,后才允许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2★所投设备必须完全满足需求清单要求。
3.3报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须提供能反映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或者从工商部门等相关网站打印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内容页。
3.4项目报价文件,报价需包含所有费用,不接受单一某项产品报价。
3.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必须统一密封递交一份,并加盖公司公章。
4.供应商的确定
4.1如报价的单位资格审查合格少于3家,则重新进行招标;
4.2中标人资格的确定:经资格审查合格及实质响应招标公告内容,采用最低价中标法,确定中标人。
4.3合同签订:中标公示三天后签订合同。
5.递交投标文件开始及截止时间:公告之日起到2019年10月28日上午9时。
6.投标地点:广州市萝岗区天鹿南路289号广东省城市建设技师学院实训楼303。
7.联系人:汪老师,联系电话:020-28203109
广东省城市建设技师学院
2019年10月21日